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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标签:公司注册 2019-11-15 浏览量:364 来源:波菲特

  在北京,有很多人来选择在这里创业。创业必须经历的肯定是去注册公司或者是个体户。那你知道在北京注册公司,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吗?如何快速的注册公司?

要想北京公司注册成功,还要了解以下信息,才能有保障。

一、公司的营业执照包含的类型

营业执照的类型有: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合资)、个体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二、公司名称的构成及起名的注意事项

根据《公司法-名称管理规定》公司名称构成需如下: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征+组织形式 这个形式是固定的,任何一部分都不能调位。 您公司的字号不可以出现国家名,地名,名人名、数字、符号、英文(内资)、若登记驰名商标名字或者人名(全名)需授权才可以;

三、普通行业注册资金,及特殊行业注册注册资金

根据06年1月1日新实施的《公司法》规定: 普通类型两个人或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3万以上。如果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10万以上。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以工商局或相关审批部门要求为准。 

四、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A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地址. 

1.房产性质是非居住的(即房产性质属于办公或者商铺) 

2.租赁合同的租期一年以上

3.在街道办事处有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备注:租赁合同须签一式四份,必须以股东的名义签;一个地址不能同时注册1家以上的公司

五、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的权利

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请求法院撤销权

知情权、查账权

股东可以按公司分红政策,获得他所持股份相同比例的分红。

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权

请求回购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以股东名义起诉权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

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利分配权;

公司发行新股的认股权;

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六、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

3、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责任;

4、不得抽回出资;

5、出资填补责任;

6、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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