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网文(或者“网文证”)为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根据经营服务不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划分为:游戏文网文、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比赛文网文等。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提前明确三点:
1、明确当前所从事行业
2、明确所从事的业务经营范围(纯业务、无地域之分)
3、明确当前业务的组织盈利模式。
要办理此证首先要明确是否达到办理条件,办理条件有如下几条:
1、有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和章程
2、运营游戏需注册资金实缴1000万人民币,非游戏产品需实缴100万人民币
3、不少于8名计算机专业本科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企业需具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及工作场所
5、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6、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7、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8、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所在地文化单位的企业总量、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当地政策规划。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和相关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国家规定,凡是经营网络文化产品及网络文化活动的企业,都必须先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不是那么好申请,申请人必须具备一下条件才可以申请文网文资质:
1.文网文申请人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文网文申请人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文网文申请人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文网文申请人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6.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